
一、大赛背景
项目内容全称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发起时间2007年官方认可2010年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教高函〔2010〕13号第2项);2023年入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第54项
二、大赛宗旨
iCAN秉承 “自信、坚持、梦想” 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促进和加强高科技领域的产学研结合,搭建科技人才创新生态平台。
三、组织单位
- 主办单位:中国创造学会
- 承办单位:中国创造学会创新工程学分会、山东省创客协会、艾瞰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四、赛道划分
大赛设 三大赛道,均属于iCAN大赛的组成部分:
赛道定位创新赛道鼓励学生激发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以展示团队的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目标,通过团队协作自主完成的原创作品为主要成果体现创业赛道鼓励学生发现市场需求,进行创业实践,提升商业化能力。通过大赛展现创业风采,高效对接投资机构,推动项目市场化落地挑战赛道鼓励产教融合,培养创新人才,大赛联合企业发布前沿技术课程和赛题,提供相应软硬件支持,由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管理、电子信息等赛项组成
报名互斥规则:
- 同一人 不可同时 报名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
- 报名创新赛道或创业赛道 可同时 报名挑战赛道
- 挑战赛道各赛项 可同时 报名
- 同一人 不得 在同一赛道或赛项重复报名
- 参赛选手在单项比赛中不得重复组队参赛,指导老师可以指导多个团队
五、比赛赛制
赛道赛制创新赛道校内赛 → 区域赛 → 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创业赛道初赛 → 复赛 → 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挑战赛道以挑战赛通知为准(另行发布)
由全国总决赛评选出的优秀团队,将推荐参加对应国际比赛。
六、创新赛道方案(附件1)
6.1 参赛项目类型(10类)
序号类别说明1智慧家庭让家庭生活变得智能和便捷的产品和服务2智慧农业用于农牧渔等领域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3智慧社区用于社区、校园等环境的产品和服务4智慧医疗用于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5智能交通用于交通的智能车、飞行器、道路桥梁等6智能教育用于提升教育学习的各种产品和服务7智能硬件各类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应用产品和服务8智能制造各类仪器和传感器、智能制造装备等产品9智慧文创用于提升文化娱乐生活的文创产品和服务10智能环保用于改进节能环保的新型技术和产品
6.2 参赛对象
- 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 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必须以 团队形式 参赛,每支团队 2—5名 队员
- 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团队所属院校以 队长所在院校 为准
- 每人仅限报名 一支 团队,每个团队指导老师数量 不超过2人
- 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 不允许重复参赛
- 往届国赛一、二等奖作品 不允许重复参赛
- 按参赛团队任一成员所处最高学习阶段划分参赛组别:高职组 / 本科组 / 研究生组
6.3 报名要求
-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 — 8月31日
- 报名渠道:8月31日前在大赛官网(http://www.g-ican.com)提交报名材料
- 报名材料:
- 团队成员信息:在报名页面完整填写
- 参赛项目材料:
- 近2年内完成的产品实物(2024年4月1日以后)
- 产品介绍(产品说明PPT及实物演示视频)
- 原创材料(开发日志及其他原创证明材料)
- 如使用AI辅助的材料需添加”AI辅助制作”标识
- 盲审要求:创新赛道所有赛程的参赛项目材料中 禁止出现院校、指导教师、单位名称,仅可体现参赛学生姓名
6.4 评审规则
有效参赛作品为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实物,涵盖实体产品、硬件原型、可运行软件系统、软硬结合装备及配套功能载体等。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产品实物需参赛团队于现场比赛时携带参与评审。
采用 双盲评审 方式,以应用创新为主要考察目标。专利、合同、论文不作为本赛道评审依据。
项目总分 = 巡展评分 × 20% + 分组答辩评分 × 80%
(一)巡展评审(100分)
评审维度分值考察重点作品实用性25分作品的实用性与功能完整性,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技术创新性25分作品原创性,在技术难度、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现场演示效果50分作品演示完整性和流畅性,技术展示与验证
(二)分组答辩评审(100分)
评审维度分值考察重点创新性35分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实用性25分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具备社会和市场价值原创性20分构思到成品的开发过程可追溯、逻辑连贯,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呈现研发过程与关键节点技术方案20分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并对团队成员的整体协作进行考核
违规处理:
- 文件伪造、抄袭、盗用他人成果、代做等行为,或未提供产品实物、产品介绍、原创材料中任一项的 → 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 违反盲审原则,每出现一处违规点(出现学校名称、参赛单位名称、指导老师姓名等)→ 项目总分扣5分
6.5 赛程安排
阶段时间说明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提交材料4月1日 — 8月31日官网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团队成员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校内赛9月1日 — 9月15日各高校晋级区域赛团队限额30支(获赛事认定的学校+10支,超100支报名的学校+5支)区域赛9月19日 — 10月25日各赛区择优推荐项目入围全国赛(获省级教育部门赛事认定的赛区配额+20%)全国总决赛11月中下旬现场比赛,同期举办开闭幕式、创新作品展、创新教育研讨会、人才招聘会、投融资对接、颁奖典礼等
七、创业赛道方案(附件2)
7.1 参赛项目类型(6类)
序号类别涵盖方向1新一代信息技术元宇宙、虚拟现实、集成电路、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软件开发等2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通用人工智能、AI软件、AI应用、大模型、AI智能硬件、可穿戴设备、人形机器人、工业/服务/特种机器人等3生物医药/大健康现代医疗、医疗器械、医药服务、药品研发与制造、生物技术、互联网医疗、康养和养老、家庭诊疗设备等4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储能、节能环保、新能源产品与技术、动力电池、碳中和、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纳米材料、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等5高端装备制造仪器和传感器、量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汽车、低空经济、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6文化创意及产业创新文化娱乐、影视游戏、在线教育、新零售、农业科技、工业设计、服务设计、体验经济、乡村振兴、社区更新、食品科技及产品、新物流及供应链等
7.2 参赛对象
- 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 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 毕业五年内 的学生
- 要求团队已使用自主完成的创新项目 注册公司
- 队长为企业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持股比例不低于10%)
- 必须以 团队形式 参赛,每支团队 2-5名 队员
- 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准
- 每人仅限报名一支团队,每个团队指导老师 不超过2人
- 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不允许重复参赛,往届国赛一、二等奖作品不允许重复参赛
7.3 报名要求
-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 — 8月31日
- 报名渠道:8月31日前在大赛官网(http://www.g-ican.com)提交报名材料
- 报名材料:
- 团队成员信息
- 参赛项目材料:
- 近2年内完成的产品实物(2024年4月1日以后)
- 产品介绍(商业计划书PPT、实物演示视频及其他证明材料)
7.4 评审规则
参赛公司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为有效参赛作品,须具备团队原创性。产品实物需参赛团队于现场比赛时携带参与评审。以产品商业化为主要考察目标,按 100分制 评审:
评审维度分值考察重点创新性20分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商业性25分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考察实际运营成果,评估盈利逻辑的可行性与落地效果,考量现有市场价值与社会价值技术方案20分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考察技术水平的核心竞争力团队情况20分团队成员的教育、工作背景,对管理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协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市场潜力15分评估项目市场规模成长性、产业化拓展能力,产业资源整合及与创投、孵化平台的适配性和资本对接潜力
违规处理:文件伪造、抄袭、盗用他人成果、代做等行为,或未提供产品实物、商业计划书PPT及实物演示视频中任一项的 → 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7.5 赛程安排
阶段时间说明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提交材料4月1日 — 8月31日官网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初赛9月全国组委会根据设定的复赛配额与评审结果,择优选拔团队入围复赛复赛9月 — 10月全国组委会根据设定的全国总决赛配额与评审结果,择优选拔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11月中下旬现场评审,同期举办各项交流展示活动
7.6 创业服务
针对大赛参赛项目将开展各项宣传和对接活动,组委会为项目提供 创业指导、技术支持、项目孵化、投融资、产业对接 等服务。
八、挑战赛道方案(附件3)
8.1 赛道背景
为鼓励产教融合,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参赛项目更好地与产业需求结合,大赛联合企业发布前沿技术课程和赛题,提供相应软硬件支持,加强产业与高校教育之间的联结。
8.2 赛项组成
由 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管理、电子信息 等赛项组成。
8.3 参赛对象
- 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 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可以以 个人或团队 形式参赛
- 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准
8.4 其他说明
- 挑战赛道 命题方案 将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 另行发布
- 合作企业需遵守大赛规章制度,按照大赛流程和要求参与大赛相关活动
- 赛制安排以挑战赛通知为准
九、奖项设置
网络报名截止后,组委会根据各分赛区的实际报名情况,设定各赛区晋级总决赛的配额。
全国总决赛奖项:
奖项说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iCAN之星—iCAN十佳创新社—最佳人气奖—
以上奖项均授予相应证书。全国总决赛评选出的优秀团队,将推荐参加对应国际比赛。
十、参赛须知(通用)
- 参赛方向:项目需结合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技术,应用于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硬件、智能制造、智慧文创、智能环保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 原创要求: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 有效作品:需要制作出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原型/产品实物为有效参赛作品,往届国赛一、二等奖项目不可参与本届比赛
- 报名渠道:大赛官网 http://www.g-ican.com%EF%BC%8C%E5%85%B3%E6%B3%A8%E5%AE%98%E6%96%B9%E5%85%AC%E4%BC%97%E5%8F%B7%22iCAN大赛”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信息参赛团队联系周老师 13011247810(工作日10:00-17:00)老师联系唐老师 13161711770(工作日10:00-17:00)电子邮箱contest@g-ican.com监督反馈实名反馈至 contest@g-ican.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邮编100871
说明:以上内容全部来源于中国创造学会2026年6月24日发布的官方通知及附件1-3,经多所高校官方转发确认。挑战赛道的具体命题方案尚未发布,需关注官网 www.g-ican.com 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