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金种子杯” 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金种子杯” 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各普通高校、技 师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诚邀全国乃至全球大学生 来湘创新创业及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的部署要求,经省 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第三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湘”聚,竞创未来

  二、目标及任务 依托湖南“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的比较优势,秉持“真创 业、创真业”的理念,举办高水平大学生创业大赛,搭建全社会关 心支持大学生创业成长的平台,推动湖南成为大学生创业“金种 子”孵化培育的高地和创业目的地,吸引更多大学生在湖湘大地施 展才华、成就梦想,助力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年轻人友好省份。 重点任务包括:一是打造创业品牌。持续优化赛事机制与服 务,吸引优质项目落户,不断提升湖南对大学生创业的吸引力和 集聚力;二是服务地方发展。聚焦湖南现代产业体系战略需求, 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与产业深度融合,扎根湖南、服务湖南,为 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三是促进人才成才。充分发挥大赛的遴选 和培育功能,推动优秀项目走向更广阔舞台,深化中外大学生交 流合作,助力人才全面发展。

  三、大赛内容

(一)赛道设置。大赛精准对接湖南现代化产业体系与产业 发展趋势,设置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新 能源与新材料、空天海洋与低空经济、现代农业与大健康产业、 新消费与AI+文化科技等6个赛道(详见附件)。

(二)项目征集。第三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通知发 出后,各市州、各高校要全面动员、系统部署,通过校园宣讲、 赛事辅导、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挖掘优质创业项目,确保 参赛项目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大赛组委会要依托省外支持大学生 创业工作联络站(点),组织省内孵化基地、园区等力量,深入 省外高校集中宣传推介大赛及落地支持政策,吸引高质量项目参 赛,鼓励优质项目落地湖南各基地园区。同时,要发挥致公党与 海外华人华侨广泛联系的桥梁作用,加强与海外高校中国学联的 对接联络,借助世界青年科学家联合会等海外组织力量,积极筹建海外项目联络站点,广泛吸引海外优秀项目参加大赛。

(三)同期活动。 大赛期间,组委会协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 投资基金,适时组织参赛项目与产业园区、孵化基地、投融资机 构开展对接交流;决赛阶段,组织参赛项目进行路演,邀请基地、 园区及投融资机构现场洽谈对接;决赛后,持续跟踪项目落地孵 化情况,及时掌握项目需求,丰富大赛“真创业、创真业”内涵, 提升大赛影响力。

  四、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联合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省直有关单位承办,中南大学、 湘江科学城(长沙)管理委员会协办,省内各市州园区、基地、 投融资机构紧密参与。 (二)大赛设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总 体规划、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 承担组委会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另设一名执行主任。组委会下设专家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及 执行委员会,依据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评审细则、评审方案及评审 专家遴选规则等。

(四)纪律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大赛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包括评委行为监督、程序监督、保密监督),受理大赛全过程中 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等。

(五)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宣传推广、会务

保障、技术支持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正在创业或已经创办企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不限地域、户籍和国籍。其中“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的在校生,或毕业五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技师学院学生。

(二)团队要求。已注册企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中持股比例≥10%的大学生不少于1人)可直接申报;省内未注册企业的项目,须经高校、园区或企业等单位推荐;外省及海外项目可直接申报。鼓励跨校、跨地域、跨国别联合组队参赛,鼓励师生组队参赛(教师不得担任团队负责人,不参与路演答辩)。申报单位一般为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或毕业的学校。各参赛团队成员不超过15人,可配备不超过5人的校内或校外导师,并自行确定第一指导教师。

(三)项目规范。参赛项目须真实合法,具备创新产品、技术或模式,拥有成长潜力及落地可能性,知识产权或物权清晰合法;不得含有违反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已获得往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银奖和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六、赛制及赛程

(一)参赛报名(2026 年 9 月-12 月 31 日)。参赛团队登录“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网(网址:https://hnjzz.hunan-data.com )报名。省内高校应举办校赛组织项目遴选,并通过报名系统推荐参赛项目(系统账号另行分发);外省和海外大学生可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每个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每名学生最多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参赛项目。参赛材料以中文或英文提交。

(二)资格审核(2027年1月)。推荐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开展资格初审后,由大赛执委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参赛团队成员身份、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及持股比例等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期间将线上线下开展赛事规则、材料准备及答辩等方面辅导。

(三)网络初评(2027年2月-3月)。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将进入网络初评。网络初评采用AI智能体打分与专家线上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排名(AI智能体打分占比30%。当AI评分与同一项目专家平均分差异超过±15%时,启动人工复核程序),分为两轮:第一轮,每个赛道选取前400名进入第二轮评审;第二轮每个赛道选取120个项目进入网络复评。

(四)网络复评(2027年4月中上旬)。网络复评采用AI智能体打分与专家线上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排名(AI智能体评分占比30%。当AI评分与同一项目专家平均分差异超过±15%时,启动人工复核程序),每个赛道从进入网络复评的120个项目中择优选取36个项目进入现场决赛。

(五)现场决赛(2027年5月上旬,即五四青年节后的第一个星期六)。采用抽签排序、现场路演、答辩及实时评分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比赛时长12分钟(路演6分钟,答辩6分钟)。评审总分由评审专家评分(占比70%)和大众评审评分(占比30%)两部分组成,按总分从高到低评定奖项。各赛道分别设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9个、优胜奖若干个。金、银、铜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另根据组织及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及优秀工作者。

(六)颁奖仪式。现场决赛结束后举行大赛颁奖仪式,并组织其他同期活动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强化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协同联动。积极扩大赛事宣传,做实参赛动员工作,周密安排赛程活动,提供有力服务保障。以务实的举措和热情的服务,吸引全球大学生创业团队参赛,持续提升大赛的吸引力、影响力,发掘更多创业“金种子”。

(二)加强宣传推广。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各园区、省内各高校和技师学院应积极发挥优势,广泛动员大学生团队报名参赛。围绕赛事特色亮点,策划一系列宣传活动,构建网上网下、省内省外多位一体的宣传矩阵,推动大赛信息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式传播。

(三)强化激励支持。金、银、铜获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1万元,相应指导教师团队奖励3万元、1万元、0.5万元(均为税前)。获奖项目须通过尽职调查后方可发放奖金。获奖项目视同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立项评审,直接进入尽调阶段。符合要求的项目可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首期投资,成长性好的企业经评估,还可获得追加投资。设立大赛落地转化奖,对参赛项目在湖南落地转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四)设立优秀组织奖。 面向市州、高校、园区、企业,对在项目遴选推荐、培训辅导及落地转化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综合考推荐项目数量与质量(推荐项目数、资格审查通过率)、大赛参与度(选拔赛组织、宣传推广、项目支持辅导)、最终获奖及落地转化成效等因素,建立优秀组织奖评选机制。凡推荐项目因弄虚作假等行为被查实并取消获奖资格,或因违规申诉扰乱竞赛秩序的,不予评定优秀组织奖。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二)大赛QQ群号为781513827,请省内各高校、市州、园区、企业安排1名联络员加入该群,便于沟通交流。

(三)大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舒淇、王彬

联系电话:0731-88090490

电子邮箱:hnsjzzb2027@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 271 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内

(四)新闻稿发送指定邮箱:hnsjzzb2027@163.com

(五)参评优秀组织奖的相关信息资料,请于2027年5月30日前,以申报单位名称作为文件名,将全部材料打包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hnsjzzb2027@163.com。

附件:第三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赛道方案

                                                    “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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