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霄文旅 ”品牌Logo征集活动

“ 云霄文旅 ”品牌Logo征集活动

图片[1]-“ 云霄文旅 ”品牌Logo征集活动

活动信息

为全面提升云霄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云霄文旅”品牌Logo设计方案。

一、主办单位

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

“云霄文旅”品牌Logo

三、活动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2025年11月4日-11月18日为作品征集阶段,期间公开接受全社会投稿;

2025年11月19日-11月20日为作品评选阶段;

2025年11月21日-11月30日为评选结果公示阶段;

2025年12月上旬,主办方将正式对外公布评审结果及获奖名单。

四、活动要求

(一)征集对象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的个人(自然人及以自然人组成的群体)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参与方式

1.投稿送达一律采用电子邮件(不接受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的网络传输结束时间为准。投稿包括应征作品及创意说明,投稿专用邮箱: fjyxlyj@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云霄文旅“品牌Logo应征稿。

2.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供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的A4大小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公章,提交扫描电子版;以个人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供身份证的A4大小复印件,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个人署名,提交扫描电子版。

3.每位应征者投稿作品最多不得超过2稿,未按照投稿要求投稿的,将作为无效稿件处理。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作品要求

1.Logo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反映云霄县丰富的文旅资源和独特的文化内涵,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围绕云霄县的文旅定位,形象鲜明。

2.设计独特,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广泛的适用性,具有前瞻性和延续力,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不易改变和淘汰。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国内国际通用,并对“云霄文旅”品牌的长期建设与各类推广活动具有持续的实用价值。

3.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国内外公关推广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4.应征作品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并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投稿时应附上创意文案说明,包括详尽的设计理念、寓意等,Logo以矢量图格式提交,标准色要明确标注。

(四)评选方式

1.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文旅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各奖项,并将评选结果通过官方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10天。

2.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

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及荣誉证书(不含入围奖);入围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荣誉证书。

(2)若参赛作品质量未达相应奖项评审标准,则对应奖项可空缺。

(3)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依法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奖金由主办方以人民币形式统一支付。

活动声明

五、活动声明

1.应征者向主办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独家所有。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

4.主办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

5.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单位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7.若应征作品一旦被发现存在任何著作权纠纷,责任由投稿人负责,所获奖金和证书一律退回主办单位。

8.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9.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共同打造独具云霄特色的文旅品牌标识!

附云霄县部分代表性景区景点

图片[2]-“ 云霄文旅 ”品牌Logo征集活动

石矾塔

图片[3]-“ 云霄文旅 ”品牌Logo征集活动

将军山景区

图片[4]-“ 云霄文旅 ”品牌Logo征集活动

金汤湾海水温泉度假区

图片[5]-“ 云霄文旅 ”品牌Logo征集活动

乌山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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